起居注
詞典解釋
(1).皇帝的言行錄。兩 漢 時由宮內修撰, 魏 晉 以后設官專修。 唐 宋 時凡朝廷命令赦宥、禮樂法度、賞罰除授、群臣進對、祭祀宴享、臨幸引見、四時氣候、戶口增減、州縣廢置等事,皆按日記載。 元 明 以后趨于簡單。《后漢書·皇后紀上·明德馬皇后》:“﹝太后﹞自撰《顯宗起居注》,削去兄 防 參醫(yī)藥事。”《舊唐書·經籍志上》:“乙部為史,其類十有三:……五曰起居注,以紀人君言動?!?b>《二刻拍案驚奇》卷四十:“[生作牀下出介]:‘若有史官在旁,也該載入起居注了。’”亦省稱“ 起居 ”。《宋書·志序》:“今以 班固 、 馬彪 二志, 晉 宋 《起居》,凡諸記註,悉加推討,隨條辨析,使悉該詳?!?/p>
(2).職官名。負責侍從皇帝、記載皇帝的言行。 魏 晉 及 南北朝 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 北魏 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監(jiān)起居注”等官。 隋 代于內史省設“起居舍人”。 唐 宋 又于門下省設“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 元 代以給事中兼修《起居注》。 明 初曾專設起居注。 清 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講官兼充,稱“日講起居注官”。參閱 唐 劉知幾 《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職官三》、《續(xù)通典·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