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漢詞典 漢英詞典 日漢詞典 漢日詞典 韓中詞典 中韓詞典 德中詞典 中德詞典 法中詞典 中法詞典 英語造句 英文縮寫
漢語詞典 漢語字典 成語詞典 說文解字 近反義詞 書法字典 詩詞名句 詩詞古文 中文造句 勵志名言
古時按戶分田的制度。如 夏 的貢法, 殷 的助法, 周 的徹法。田為公有,受田者向國家納稅。年老及身故,還田。 唐 代亦實行授田法,其制有異前代。《舊唐書·食貨志上》:“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yè),八為口分。世業(yè)之田,身死則承戶者便授之;口分,則收入官,則更以給人?!?b>《新唐書·食貨志一》:“狹鄉(xiāng)授田,減寬鄉(xiāng)之半?!?清 朱大韶 《實事求是齋經(jīng)義·無職事者與無職者辨》:“《冢宰》謂之閒民者,閒非游手之謂,蓋民之未授田者。”
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如夏代的貢法、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徹法、唐代的授田法,均屬此類制度。而國父耕者有其田的計畫,部分辦法仿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