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同方士煉,壺共野僧投
出自宋代魏野《上解梁潘學(xué)士十韻》:
盡繼祖風(fēng)流,其如髩未秋。
石渠陳表讓,山郡折資求。
舜禹城分界,神仙岳映樓。
淫祠隨處毀,學(xué)校逐鄉(xiāng)修。
密疏多親寫,狂詩少自收。
通宵營有樂,度歲獄無囚。
酒席圍紅粉,鹽池照碧油。
藥同方士煉,壺共野僧投。
瓦礫今徒獻,瓊瑤舊未酬。
幾多懷抱事,欲去復(fù)遲留。
注釋參考
方士
方士 (fāngshì) 煉制丹藥以求得道成仙的術(shù)士 alchemist 范君固非方士者流也。——明· 顧炎武《復(fù)庵記》野僧
(1).山野僧人。 唐 張籍 《贈王秘書》詩:“身屈祗聞詞客説,家貧多見野僧招?!?宋 吳聿 《觀林詩話》卷二:“新成文刻在,往事野僧傳?!?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二:“余二月出門,有野僧送行?!?/p>
(2).為僧人自謙之稱。 唐 皎然 《戲題》詩之一:“時人不解野僧意,歸去溪頭作鳥羣?!?/p>
魏野名句,上解梁潘學(xué)士十韻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