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告之以有過則喜。
出自先秦 孟子《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jié)》:
摘自《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jié)》
解釋:聽到別人指出自己的過失就高興。謂虛心接受意見。
原文摘要: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于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于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
注釋參考
過則
逾越規(guī)矩?!抖Y記·哀公問》:“君子言不過辭,動不過則?!?元 虞集 《御史中丞楊公神道碑》:“羣臣侍坐者,或言笑過則,上見公正色,為之改容。”
孟子名句,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jié)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