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忘貪戒酒肉
出自元代馬鈺《二郎神慢 鳴鶴馀音卷之一》:
應(yīng)仙舉。
便下手、先除色{1|1}欲。
好玉潔冰清大丈夫。
更休任、泥拖水漉。
一失人身難再?gòu)?fù)。
莫等閑、把前程失誤。
今略訴。
長(zhǎng)生久視,五件堪為憑據(jù)。
聽(tīng)取。
第一要、滌除念慮。
第二要、忘貪戒酒肉。
第三要、濟(jì)貧拔苦。
第四要、常行慈善。
第五要、精神保護(hù)。
依此五件,功成行滿,得赴
注釋參考
第二
第二 (dì-èr) the second (2nd);secondarily;secondly;in the second place戒酒
戒酒 (jièjiǔ) 按照誓約或決心戒除含酒精飲料地(的) abstain from wine;leave off drinking;stop drinking;on the wagon 我確實(shí)喝酒…但是我現(xiàn)在馬上就戒酒 主張或?qū)嵭胁缓染?teetoal 勒卡布戒酒會(huì)會(huì)員(戒酒者)的實(shí)踐 Rechabitism馬鈺名句,二郎神慢 鳴鶴馀音卷之一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