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未知佚名《張佐治遇蛙》:
金華郡守張佐治至一處,見蛙無數(shù),夾道鳴噪,皆昂首若有訴。
佐治異之,下車步視,而蛙皆蹦跳為前導(dǎo)。
至田間,三尸疊焉。
公有力,手挈二尸起,其下一尸微動(dòng),以湯灌之,未幾復(fù)蘇。
曰:“我商也,道見二人肩兩筐適市,皆蛙也。
哀之,購以放生。
二人復(fù)曰:‘此皆淺水,雖放,后必為人所獲;前有清淵,乃放生池也。
’吾從之至此,不意揮斧,遂被害。
二仆隨后不遠(yuǎn),腰纏百金,必為二人誘至此,并殺而奪金也。
”張佐治至郡,急令捕之,不日人金俱獲。
一迅即吐實(shí),罪死。
所奪之金歸商。
注釋參考
至此
至此 (zhìcǐ) 到此 here 你領(lǐng)著他們向前走,至此停下 到此時(shí) so far 至此,共有五十個(gè)人報(bào)名 達(dá)到這種情形 to this extent 事情緣何至此?不意
不意 (bùyì) 沒有想到 unexpectedly;be contrary to expectation 敵出不意。——清·徐珂《清稗類鈔·戰(zhàn)事類》揮斧
喻揮筆為文。 宋 歐陽修 《祭蘇子美文》:“子之心胷,蟠屈龍虵。風(fēng)云變化,雨雹交加,忽然揮斧,霹靂轟車?!眳⒁姟?揮斤 ”。
被害
被害 (bèihài) 受傷害;受殺害 victimize;the injured party佚名名句,張佐治遇蛙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