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說文解字
理

治玉也。從玉里聲。
理說文解字注
治玉也。
段注:《戰(zhàn)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爲璞。是理爲剖析也。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卽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伸之義也。戴先生《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qū)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zhì)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鄭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
從王。里聲。
段注:良止切。一部。
理說文系傳
治玉也。從玉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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