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歡樂谷過山車事故調查報告公布:企業(yè)責任不落實、維護不善導致事故
深圳歡樂谷“10•27”過山車碰撞事故,經深圳市人民政府事故調查組深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未落實、設備維護不善等原因導致的特種設備責任事故。事故造成28人入院就診,直接經濟損失397.50萬元。
事故調查組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1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并邀請國內大型游樂設施行業(yè)專家參與。經過現場勘驗、資料調閱、人員問詢、模擬試驗和專家論證,事故原因被清晰揭示。
事故發(fā)生時,過山車發(fā)射區(qū)的渦流制動板后螺栓已疲勞斷裂,導致與前進的1號車永磁體發(fā)生刮碰,進一步增大了偏移量。因1號車未能越過軌道最高點,在重力作用下倒溜,與后方站臺上的2號車發(fā)生碰撞。
深圳歡樂谷作為事故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存在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問題失察失管等問題;而維護保養(yǎng)和修理統籌單位潤昌公司,則存在出具嚴重失實自檢報告、維護保養(yǎng)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事故調查組對12名責任人員和相關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其中3人被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人被給予行政處罰。同時,對中國特檢院、大連鍋檢院、歡樂谷文旅公司的4名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內部處理;對深圳歡樂谷、潤昌公司等2家單位給予行政處罰;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出書面檢查,并對相關監(jiān)管部門、上級單位進行約談。
針對此次事故,調查組強調了企業(yè)責任落實、監(jiān)管職責履行、風險隱患治理、應急處置能力提升以及安全防范意識增強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整改措施建議。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們,安全生產是每個企業(yè)和個人的神圣職責,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