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鄞州區(qū)人民檢察院審理了浙江首宗因偽造手段操控軟件虛增直播間人氣的非法經營罪案。王某被檢方起訴,最終以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據(jù)悉,王某在2022年發(fā)現(xiàn)直播間刷流量“助陣”可圖暴利,遂向長沙某科技公司購買大量網絡設備和“云控軟件”,在鄞州區(qū)多地設立群控機房,雇傭楊某某等人操作系統(tǒng)。
一旦接到增加虛假人氣的訂單,王某便利用操控軟件讓機房里的大量手機進入直播間關注、點贊、評論等,使原本個位數(shù)的人氣瞬間暴漲,進而吸引更多真實觀眾,最后按照進入直播間的時間和手機數(shù)量結算非法獲利。
據(jù)王某交代,每臺手機每天收費6.65元,其兩個工作室共有約4600臺手機,從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收入近300萬。
目前,該系列案共有17人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其中10人已獲法院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