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事比
詞典解釋
漢 代的判例匯編。當(dāng)時(shí)凡判案無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可以比附近似的條文,上報(bào)皇帝定案。這種判例匯編后再奏請皇帝批準(zhǔn),稱為《決事比》,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以后判案的根據(jù)?!?a href="/hycd/h/h235650.htm" target="_blank">漢書·刑法志》:“《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顏師古 注:“比,以例相比況也?!薄?a href="/hycd/z/z352274.htm" target="_blank">周禮·秋官·大司寇》“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 鄭玄 注引 漢 鄭司農(nóng) 曰:“邦成謂若今時(shí)《決事比》。” 賈公彥 疏:“若今律其有斷事,皆依舊事斷之,其無條,取比類以決之,故云《決事比》?!薄?a href="/hycd/h/h251136.htm" target="_blank">后漢書·陳忠傳》:“ 忠 略依 寵 意,奏上二十三條為《決事比》,以省請讞之敝?!?/p>
- 海國微茫散曉暾,郁蔥佳氣滿乾坤。——— 殷堯藩金陵上李公垂侍郎
- 預(yù)虞飄兀筏能駕,取次耕犁手欲刪——— 蘇籀后數(shù)朝復(fù)依前韻二首
- 嘗聞食奠陳王業(yè),知是豳公幾世孫——— 梅堯臣和范景仁王景彝殿中雜題三十八首并次韻其二
- 水沈煙冷橘花香。——— 戴復(fù)古浣溪沙
- 固知道、春色無多,但絳英數(shù)點(diǎn),照眼先發(fā)——— 楊澤民三部樂(榴花)
- 緩步有夷途,遠(yuǎn)眺多奇峰——— 陸游自詰
- 迢迢河外路,知直去崆峒——— 許棠邊城晚望
- 更宜教胄子,于此學(xué)貞堅(jiān)——— 李胄文宣王廟古松
- 世人莫重霓裳曲,曾致干戈是此中。——— 李益過馬嵬二首
- 洛京春色,直抵千金買——— 朱庭玉【仙呂】點(diǎn)絳唇 中秋月
- 8美化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