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窗掛燈見二子,褒已自佳融更偉
出自宋代姚勉《訪李興伯不遇其家人命二子留宿有古人截發(fā)撤》:
暮煙蒼莽浮林麓,征人尚殿歸鴉宿。
山前知有故人家,急往叩門驚啄木。
主人多日出未歸,鵲飛三匝愁無依。
刲羊忽逢伯仁母,設(shè)饌乃有襄陽妻。
竹窗掛燈見二子,褒已自佳融更偉。
烹雞炊黍羅酒漿,奴飯馬芻更充美。
慨然好客尚父風(fēng),謫仙家人自不同。
古來如此能有幾,截發(fā)留賓書入史。
王圭他日貴勿疑,不須論客母可知。
注釋參考
掛燈
亦作“掛燈”。1.僧俗燃身燈以奉佛。為古代僧眾之陋俗。《資治通鑒·后周世宗顯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斷手足,煉指,掛燈,帶鉗之類幻惑流俗者?!?胡三省 注:“掛燈者裸體,以小鐵鉤徧鉤其膚,凡鉤皆掛小燈,圈燈盞,貯油而燃之。俚俗謂之‘燃肉身燈’。”
(2).喜慶日懸掛紅燈。參見“ 掛燈結(jié)彩 ”。
姚勉名句,訪李興伯不遇其家人命二子留宿有古人截發(fā)撤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