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兩漢 戴圣《禮記·王制》:
摘自《禮記·王制》
解釋:耕種三年,一定要有一年的余糧。耕種九年,一定要有三年的余糧。
原文摘要:
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祭用數(shù)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余曰浩。祭,豐年不奢,兇年不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后天子食,日舉以樂。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三年之喪,自天子達(dá),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自天子達(dá)于庶人。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