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聞官賜帛,惟見吏催租
出自宋代林同《賢者之孝二百四十首董召南》:
躬稼復樵漁,養(yǎng)親還讀書。
不聞官賜帛,惟見吏催租。
注釋參考
賜帛
(1).賞給布帛。《漢書·文帝紀》:“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唐 王維 《送元中丞轉運江淮》詩:“歡沾賜帛老,恩及卷綃人?!?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制科詞賦三經(jīng)宏博》:“先是 荊國 王安石 嘗賦詩試闈中云:‘當時賜帛倡優(yōu)等,今日掄才將相中。’”
(2).謂皇帝敕令臣下自縊。 清 錢泳 《履園叢話·舊聞·燒壞》:“其母恨 禮 甚,又詣刑部,請照 陶和氣 例,凌遲后焚尸揚灰。有旨賜帛,而 噶禮 又賄囑帛繫未絶時,即行棺殮?!薄秲号⑿蹅鳌返谑嘶兀骸靶沂翘於骱剖?,念他薄薄的有些軍功,法外施仁,加恩賜帛,令他自盡?!?/p>
催租
(1).國家催繳土地稅。 宋 范成大 《后催租行》:“室中更有第三女,明年不怕催租苦?!?/p>
(2).指向佃戶催繳地租?!恫旃柮窀琛ぴ饣哪辍罚骸暗乩餂]打糧,東家催租忙;兇惡如虎狼,窮人淚汪汪,呀呼咳!”
林同名句,賢者之孝二百四十首董召南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