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則之
出自唐代樂伸《閏月定四時(shí)》:
圣代承堯歷,恒將閏正時(shí)。
六旬余可借,四序應(yīng)如期。
分至寧愆素,盈虛信不欺。
斗杓重指甲,灰琯再推離。
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則之。
愿言符大化,永永作元龜。
注釋參考
和氏
(1). 楚 人 卞和 (又稱 和氏 )得玉璞于 楚 山中,奉而獻(xiàn)之 厲王 和 武王 。使玉工辨認(rèn)之,均曰:“石也?!币哉N欺罪,被刖去兩足。后又獻(xiàn)之 楚文王 ,使玉工理之,果得寶玉。事見《韓非子·和氏》。后以“和氏”指識(shí)才之士。 晉 葛洪 《抱樸子·塞難》:“夫見玉而指之曰石,非玉之不真也,待 和氏 而后識(shí)焉。”
(2).指懷才不遇之人。 唐 劉得仁 《送友人下第歸省》詩(shī):“莫將 和氏 淚,滴著 老萊 衣?!?/p>
(3).借指美玉。 漢 司馬相如 《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漢 揚(yáng)雄 《甘泉賦》:“前殿崔巍兮,和氏玲瓏。”參見“ 和氏璧 ”。
即 和氏 。《呂氏春秋·異寶》:“以 龢氏 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賢者,賢者必取至言矣?!薄稘h書·敘傳上》:“賓又不聞 龢氏 之璧韞於 荊 石, 隨侯 之珠藏於蜯蛤虖?”參見“ 和氏 ”。
樂伸名句,閏月定四時(shí)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