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明代 馮夢龍《醒世恒言·卷三》:
摘自《醒世恒言·卷三》
解釋:不能只根據(jù)相貌、外表判斷一個人,海水是不可以用斗去度量的。
原文摘要:
歡:“趁今日空閑,我把他上一上天平,見個數(shù)目?!贝騻€油傘,走到對門傾銀鋪里,借天平兌銀。那銀匠好不輕薄,想著:“賣油的多少銀子,要架天平?只把個五兩頭等子與他,還怕用不著頭紐哩?!鼻刂匕雁y包子解開,都是散碎銀兩。大凡成錠的見少,散碎的就見多。銀匠是小輩,眼孔極淺,見了許多銀子,別是一番面目,想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慌忙架起天平,搬出若大若小許多法馬。秦重盡包而兌,一厘不多,一厘不少,剛剛一十六兩之數(shù),上秤便是一斤。秦重心下想道:“除去了三兩本錢,余下的做一夜花柳之費,還是有余。”又想道:“這樣散碎銀子,怎好出手!拿出來也被人看低了!見成傾銀店中方便,何不傾成錠兒,還覺冠冕?!碑斚聝蹲闶畠桑瑑A成一個足色大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