鱟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
出自唐朝韓愈《初南食貽元十八協(xié)律》
鱟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蠔相黏為山,百十各自生。
蒲魚尾如蛇,口眼不相營。蛤即是蝦蟆,同實浪異名。
章舉馬甲柱,斗以怪自呈。其余數(shù)十種,莫不可嘆驚。
我來御魑魅,自宜味南烹。調(diào)以咸與酸,芼以椒與橙。
腥臊始發(fā)越,咀吞面汗騂。惟蛇舊所識,實憚口眼獰。
開籠聽其去,郁屈尚不平。賣爾非我罪,不屠豈非情。
不祈靈珠報,幸無嫌怨并。聊歌以記之,又以告同行。
注釋參考
惠文
(1).即惠文冠。 晉 傅咸 《贈何劭王濟》詩:“金璫綴惠文,煌煌發(fā)令姿。” 唐 韓愈 《初南食貽元十八協(xié)律》詩:“鱟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p>
(2).為法冠“ 柱后惠文 ”的省稱,因以指代法禁。 宋 黃庭堅 《次韻子瞻送穆父》之一:“又觸惠文江海去,快帆誰與挽令回?!眳⒁姟?惠文冠 ”。
韓愈名句,初南食貽元十八協(xié)律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