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楚或揮金,伐虞還取玉
出自宋代晃沖之《次四兄韻答許下諸公》:
群雄將鳳騷,敵若攻守墨。
公將百萬兵,如一劇孟足。
間楚或揮金,伐虞還取玉。
使我血備偏,授書防敗辱。
安敢凱旋歌,直可向師哭。
短兵不須接,長城已完筑。
畏強我但守,用奇公自出。
入壘畏膝行,免冠謝頭禿。
論功谷可丹,錫合綬當綠。
顧我老更癡,猛虎空手觸。
注釋參考
揮金
散發(fā)或揮霍錢財。 晉 陶潛 《飲酒》詩之十九:“雖無揮金事,濁酒聊可恃。” 唐 杜甫 《秋日寄題鄭監(jiān)湖上亭》詩之三:“揮金應物理,拖玉豈吾身?!?明 顧起綸 《國雅品·閨品》:“今紈綺子,嘑盧揮金,竟墜業(yè)傾緒,死而不悔。”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附錄《恭辰和韻》:“薈萃吾家翰墨林,相逢何敢吝揮金?”
晃沖之名句,次四兄韻答許下諸公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