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不共時(shí),滅卻南柯夢(mèng)
出自宋代釋印肅《金剛隨機(jī)無盡頌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正教堪尊重,一法共不共。
十八不共時(shí),滅卻南柯夢(mèng)。
注釋參考
不共
(1).不恭。共,“ 恭 ”的古字?!蹲髠鳌べ夜吣辍罚骸肮?杞 , 杞 不共也?!?杜預(yù) 注:“共音恭,本亦作恭?!薄豆茏印に姆Q》:“不與善人,唯其所事。倨敖不共,不友善士?!?明 劉基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抑小民之失其所,而祭祀之不共歟,何上天降鑒之若是也?!?/p>
(2).不具備?!秶Z·魯語下》:“具舟除隧,不共有法?!?韋昭 注:“共,具也?!?/p>
(1).不與,不和。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diào)》卷二:“不共你搖嘴掉舌,不共你鬦爭鬦合?!?/p>
(2).不同。 宋 孫光憲 《上行杯》詞:“臨極浦,故人相送,去住心情知不共。”
滅卻
見“ 滅卻 ”。
亦作“ 滅卻 ”。熄掉;消除。 明 高明 《琵琶記·寺中遺像》:“第一滅卻心頭火,第二解開眉間鎖?!?郭沫若 《羽書集·抗戰(zhàn)與覺悟》:“我們的這次神圣戰(zhàn)爭是滅卻了自己的私欲而保持人類的天理?!?/p>
南柯夢(mèng)
見“ 南柯一夢(mèng) ”。
釋印肅名句,金剛隨機(jī)無盡頌尊重正教分第十二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