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兩漢 戴圣《禮記·王制》:
摘自《禮記·王制》
解釋:根據(jù)收入的多少,確定開支的限度。
原文摘要:
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后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后田獵。鳩化為鷹,然后設(shè)罻羅。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麑,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祭用數(shù)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余曰浩。祭,豐年不奢,兇年不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后天子食,日舉以樂。天子七日而殯,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