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丁儀米,疑成校尉金
出自宋代黃庭堅《次韻幾復答予所贈三物三首之有石刻》:
九原誰復起,糟魄未傳心。
不取丁儀米,疑成校尉金。
名從高位借,德有下僚沈。
筆削多瑕點,猶希畏友箴。
注釋參考
不取
不贊成;不采取?!稘h書·文帝紀》:“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 顏師古 注:“不取,猶言不用此為善也?!?明 何景明 《擬與藩司論救荒書》:“竊於執(zhí)事有不取焉?!?茅盾 《子夜》五:“如果這大規(guī)模計劃本身是建筑在空虛的又一大規(guī)模計劃上,那也是他所不取的?!?/p>
校尉
軍職名。據(jù)《史記》, 秦 末起義軍中已有此職?!俄椨鸨炯o》載: 項梁 “部署 吳中 豪杰為校尉、候、司馬?!庇帧稄埗愨帕袀鳌份d: 陳勝 “以 張耳 、 陳餘 為左右校尉?!?漢 代始建為常職,其地位略次于將軍,并各隨其職務冠以各種名號。掌管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事務的長官,亦有稱校尉者。 隋 唐 以后迄 清 為武散官之號,地位逐漸降低。 明 清 之際也稱衛(wèi)士為校尉,其地位尤低。參閱《通典·職官十六》、《續(xù)通典·職官十六》。
黃庭堅名句,次韻幾復答予所贈三物三首之有石刻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