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
出自唐代 來俊臣《羅織經(jīng)·瓜蔓卷第十二》:
摘自《羅織經(jīng)·瓜蔓卷第十二》
解釋:真正顯達是能讓他人也顯達的顯達,真正的禍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禍的禍患。
原文摘要:
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1~1}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quán)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托,托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注釋參考
禍人
猶害人?!蹲髠鳌ふ压辍罚骸?文子 曰:‘ 武 受賜矣。然 宋 之盟, 子木 有禍人之心, 武 有仁人之心,是 楚 所以駕於 晉 也。’”
來俊臣名句,羅織經(jīng)·瓜蔓卷第十二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