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者憎貪,信者疾偽
出自宋代 宋祁、歐陽修、范鎮(zhèn)、呂夏卿等《新唐書·列傳·卷三十二》:
摘自《新唐書·列傳·卷三十二》
解釋:清廉的人憎恨貪婪,誠實(shí)的人厭惡虛偽。
原文摘要:
誠宜廣愷悌之道,敕法慎罰,省白誣冤,此太平安人 之務(wù)也。 官人惟賢,政所以治也。然君子小人各尚其類。若陛下好賢而不任,任而不能 信,信而不能終,終而不賞,雖有賢人,終不肯至,又不肯勸。反是,則天下之賢 集矣。 議者乃云“賢不可知,人不易識”。臣以為固易知,固易識。夫尚德行者無兇 險(xiǎn),務(wù)公正者無邪朋,廉者憎貪,信者疾偽,智不為愚者謀,勇不為怯者死,猶鸞 隼不接翼,薰蕕不共氣,其理自然。何者?以德并兇,勢不相入;以正攻佞,勢不 相利;以廉勸貪,勢不相售;以信質(zhì)偽,勢不相和。智者尚謀,愚者所不聽;勇者 徇死,怯者所不從。此趣向之反也。賢人未嘗不思效用,顧無其類則難進(jìn),是以湮 汩于時(shí)。誠能信任俊良,知左右有灼然賢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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