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宋代李石《殿柱記》:
蒼龍甲戌歲,修筑周公殿。
文翁至高君,學校已再變。
順考興平年,寔紀漢之獻。
或云鐘會書,入木字隱見。
自獻而至會,朔歷斗杓轉(zhuǎn)。
會初入蜀時,意不止弱禪。
有如猿猱系,百巧欲伺便。
殺女不作難,機鋒劇刀箭。
會書固出繇,家法素所善。
至學艾筆跡,暮夜走郵傳。
老昭豈易欺,真?zhèn)吴щy辨。
欺昭爾尚可,蜀士多秀彥。
當其下筆時,寧不愧顏面。
雖蒙黼藻文,不揜糞土賤。
注釋參考
家法
家法 (jiāfǎ) 家長統(tǒng)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domestic discipline exercised by the head of a feudal household 圣賢家法?!濉?全祖望《梅花嶺記》 家長責打家人或孩子的用具 a rod for punishing children or servants in a feudal household所善
要好的朋友?!妒酚洝ご炭土袀鳌罚骸?光 不敢以圖國事,所善 荊卿 可使也。” 清 姚鼐 《范蠡論》:“ 范蠡 之子,sha{1-1}人繫於 楚 , 蠡 令其少子行千金於所善 楚 莊生 救之。”
李石名句,殿柱記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