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宋代晁公溯《寄瀘南子止兄》:
二年立王朝,忽然厭承明。
受詔予印綬,復作江陽行。
地當周五侯,秩視漢九卿。
邊清塵不揚,主圣時自平。
上堂簪履集,出門笳鼓鳴。
想亦多宴樂,鼓瑟兼吹笙。
吏民更相戒,豈敢煩敲榜。
田間黃發(fā)叟,聞此嘆且驚。
觸眼未嘗見,不毛今亦耕。
注釋參考
印綬
印綬 (yìnshòu) 舊時稱印信和系印的綬帶 silk ribbon used to fasten seals and correspondence復作
1.漢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勞役的婦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 2.再來寫。 3.復發(fā),再發(fā)。江陽
江的北邊。 南朝 梁 江淹 《應(yīng)謝主簿騷體》:“沐予冠於極浦,馳予珮兮江陽?!?宋 蘇轍 《初發(fā)嘉州》詩:“余生雖江陽,未省至 嘉 樹。”
晁公溯名句,寄瀘南子止兄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