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
詞典解釋
(1).使法令嚴明。《管子·幼官》:“明法審數(shù),立常備能則治?!?b>《韓非子·南面》:“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無道得小人之信矣?!?/p>
(2).明確的法令。《史記·秦始皇本紀》:“普施明法,經(jīng)緯天下,永為儀則?!?漢 桓寬 《鹽鐵論·申韓》:“是以圣人審於是非,察於治亂,故設明法,陳嚴刑,防非矯邪,若隱括輔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備,法者止奸之禁也?!?/p>
(3).通曉法令。《后漢書·郭賀傳》:“ 賀 能明法,累官, 建武 中為尚書令,在職六年,曉習故事,多所匡益。”
(4).明顯的規(guī)律。《莊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説?!?/p>
(5). 漢 、 唐 、 宋 各代察舉人才及科舉取士的科目名稱。 漢 建元 初令郡察人材,設四科,其三曰明習法令,為明法的開始。 唐 宋 科舉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試關于法令的知識。《新唐書·選舉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jīng),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b>《宋史·選舉志一》:“初,禮部貢士,設進士……學究、明經(jīng)、明法等科。”參閱《通典·選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