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
出自宋代 司馬光《資治通鑒·漢紀·漢紀十七》:
摘自《資治通鑒·漢紀·漢紀十七》
解釋:賢能之人,財產多了就會損害他們的意志;愚庸之人,財產多了就會增加他們的過失。
原文摘要:
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東都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 廣、受歸鄉(xiāng)里,日令其家賣金共具,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騽駨V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yè)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馀,但教子孫怠墮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圣主所以惠養(yǎng)老臣也,故樂與鄉(xiāng)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馀日,不亦可乎!”于是族人悅服。 潁川太守黃霸使郵亭、鄉(xiāng)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后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于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jié)用、殖財、種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