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禮法{1~1}論,休言哀毀同
出自宋代林同《賢者之孝二百四十首和嶠》:
要以禮法{1~1}論,休言哀毀同。
但觀生和嶠,定勝死王戎。
注釋參考
禮法
禮儀法度?!渡叹龝じā罚骸凹爸?文 武 ,各當(dāng)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薄稘h書·貨殖傳》:“及 周 室衰,禮法墮?!薄稌x書·裴頠傳》:“ 何晏 、 阮籍 素有高名於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明 李贄 《又答石陽太守書》:“兄精切於人倫物理之間,一步不肯放過;我則從容於禮法之外,務(wù)以老而自佚?!?/p>
哀毀
謂居親喪悲傷異常而毀損其身。后常作居喪盡禮之辭?!逗鬂h書·韋彪傳》:“ 彪 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寑?!?唐 司空圖 《唐故太子太師盧公神道碑》:“丁內(nèi)憂,哀毀逾禮,士大夫莫不感傷?!?宋 秦觀 《葛宣德墓銘》:“五歲遭夫人憂,哀毀如成人。”《天雨花》第十四回:“ 光宗 之病,本因哀毀先帝?!?/p>
林同名句,賢者之孝二百四十首和嶠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