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兒孫須力振,此行未可腐賓賓
出自宋代釋正覺《送智首座還鄉(xiāng)》:
顛毛垂雪墮清貧,臥久風(fēng)林夢轉(zhuǎn)身。
一境妙明還就父,六門虛應(yīng)卻來人。
涼秋月兔流魂瑩,湛水云龍蛻骨陳。
家法兒孫須力振,此行未可腐賓賓。
注釋參考
家法
家法 (jiāfǎ) 家長統(tǒng)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domestic discipline exercised by the head of a feudal household 圣賢家法?!濉?全祖望《梅花嶺記》 家長責(zé)打家人或孩子的用具 a rod for punishing children or servants in a feudal household兒孫
兒孫 (érsūn) 兒子和孫子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泛指后代 descendants未可
未可 (wèikě) 不可 cannot賓賓
(1).猶頻頻?!肚f子·德充符》:“ 孔丘 之於至人,其未邪?彼何賓賓以學(xué)子為?” 俞樾 《諸子平議·莊子一》:“賓賓,猶頻頻也?!币徽f恭勤貌,見 成玄英 疏?!睹魇贰⒅]傳》:“授 之綸 兵部右侍郎,副尚書 閔夢得 協(xié)理京營戎政。於是 之綸 賓賓以新進(jìn)驟躋卿貳矣。”
(2).尊重臣屬。 清 龔自珍 《古史鉤沉論四》:“王者,正朔用三代,樂備六代,禮備四代,書體載籍備百代,夫是以賓賓。”
釋正覺名句,送智首座還鄉(xiāng)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