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燒身硝焰,色為割肉鋼刀
出自明代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十一》:
摘自《警世通言·卷十一》
解釋:酒就是燒毀身體的火焰,女色就是切割人肉的鋼刀。
原文摘要:
將船放到亭邊,停撓穩(wěn)纜。李生上岸,步進亭于。將那四面窗桐推開,倚欄而望,見山水相銜,江天一色。李生心喜,叫童干將桌椅拂凈,焚起一爐好香,取瑤琴橫于桌上,操了一回。曲終音止,舉眼見墻壁上多有留題,字跡下一。獨有一處連真帶草,其字甚大。李生起而視之,乃是一首詞,名《西江月》是說酒、色、財、氣四件的短處:酒是燒身硝焰,色為割肉鋼刀,財多招忌損人苗,氣是無煙火藥。四件將來合就,相當不久分毫。勸君莫戀最為高,才是修身正道。李生看罷,笑道:“此詞未為確論,人生在世,酒色財氣四者脫離不得。若無酒,失了祭享宴會之禮;若無色,絕了夫妻子孫之事;若無財,天于庶人皆沒用度;若無氣,忠臣義士也盡委靡。我如今也作一詞與他解釋,有何不可。”當下磨
注釋參考
割肉
方言。謂到市上買肉。《儒林外史》第三九回:“叫店家買了三角酒,割了二斤肉?!比纾航裉齑蜓兰溃揖腿ジ钊?。
鋼刀
鋼刀 (gāngdāo) 鋼鐵制的一邊有刃的器具。古代亦用作武器 knife;sword馮夢龍名句,警世通言·卷十一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