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宋代王安石《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xué)。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揚州,復(fù)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yuǎn)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注釋參考
金溪
金溪 (Jīnxī) 地名,現(xiàn)在江西省金溪縣 Jinxi 金溪民 方仲永?!?宋· 王安石《傷仲永》王安石名句,傷仲永名句。注釋由系統(tǒng)生成,僅供參考